一、項目概況
深圳市鴻盛明五金電子有限公司地塊位于松崗沙浦沙二村新工業園Ⅱ小區(A6、A7)號,處于朗碧路以東,洋涌工業路以北,茅洲河以南,寶安大道以西,地塊占地面積17000平方米,地塊在2002年以前為魚塘,2002年開始進行廠房建設,2004年完成廠房、宿舍及配套設施的建設并進行正式生產,2004-2017年間一直為深圳市鴻盛明五金電子有限公司,未發生過變更。該地塊屬于深圳市寶安區2019年度經營性用地出讓地塊,為土地整備用地,已于2018年完成建筑設施的拆除工作,根據[松崗沙埔-江邊地區]法定圖則,未來規劃為普通工業用地和三類居住用地。
該地塊于2020年6月完成土壤環境質量初步調查,初步調查結果表明該地塊屬于污染地塊,需要進一步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2020年8月,深圳中車軌道車輛有限公司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其對該地塊的土壤污染情況高度重視,特委托深圳深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開展本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工作。
二、調查工作
本次調查嚴格按照《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風險評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6 -2004)、《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HJ/T 164-2020)等要求進行。共計進行5次布點采樣工作,共布設了102個土壤樣品采集點位、16個淺層地下水樣品采集點位和11個深層地下水叢式監測井樣品采集點位,共采集了632個土壤樣品,48個地下水樣品;檢測指標包括初步調查階段超標污染物和企業特征污染物,土壤檢測項目評價標準選取《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相應的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污染物標準值優先采用《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中Ⅳ類標準。
三、結論
根據水文地質調查結果,該地塊地層從上至下為雜填土層、素填土層、淤泥層、粘土層、砂層和變粒巖層,調查的地下水主要分為2層,第一層地下水主要為上層滯水和孔隙潛水,第二層地下水主要為砂層的承壓水。
根據調查結果,土壤共有16項污染物超過篩選值,填土、淤泥和粘土均有受到污染,土壤最深污染深度為10米;地下水共有8種污染物超過標準值,兩層地下水均有受到污染。采用污染物含量插值和無污染點位連線相結合的方法,估算得出土壤污染總方量為34018.46立方米,地下水污染總方量為7964.95立方米。該地塊屬于污染地塊,需進行下一步土壤和地下水的風險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