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川產業地塊位于深圳寶安區燕羅街道燕川社區燕川第二工業園,東至在建濱河公園,西至朗東路,北至牛角路,南至長堤路,占地面積57235㎡,1997年以前為原著村落,1998年-2019年為燕川第二工業園,地塊內曾存在眾多工業企業,因燕川片區土地整備利益統籌項目需要,地塊內建筑于2019年12月全面拆除,地塊現狀為空地,根據深圳市寶安203-12&13&14號片區[松崗燕羅地區]法定圖則,該地塊的規劃主導用地性質為一類工業用地(M1)。
2020年8月,深圳市生態環境局寶安管理局委托深圳深態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燕川產業地塊開展土壤環境初步調查。接受委托后,我單位立即成立項目工作組,按照《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深人環[2018]610號)、《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技術導則》(HJ 25.1-2019)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測技術導則》(HJ 25.2-2019)等技術文件要求對該地塊開展土壤環境初步調查工作。在委托單位的協助下,收集了地塊利用歷史和現狀等資料,對了解地塊利用情況的人員進行了訪談,對調查地塊進行了現場踏勘,在此基礎上制定了布點采樣和檢測方案。本次調查工作主要分為污染識別、初步采樣和結果分析三個階段,主要內容和結論如下:
(1)污染識別
該地塊歷史上曾是一個工業區,入駐生產的企業眾多,其中包括兩家重點行業企業,本次調查時地塊內所有建筑均已拆除,現場為一片空地,部分硬化層破壞,裸露地面有綠網覆蓋,未發現地塊內存在明顯的污染痕跡。基于2019年我單位對該地塊內部分重點行業企業的調查,發現企業內部危廢儲存區部分區域存在未硬化地面,生產區地面有裂縫,防腐防滲措施不完善等情況。
(2)初步采樣分析
地塊內曾進駐過重點行業企業,形成以來一直存在工業生產活動,生產過程中使用危險化學品,根據實際情況,本次調查將整個地塊列為疑似污染區域(占地面積57235m2),在地塊內共布設36個土壤樣品采集點位和5個地下水樣品采集點位。委托專業鉆探單位(廣東綠棕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擔土孔鉆探和地下水監測井建設等工作,委托廣東實樸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承擔土壤和地下水樣品采集和檢測分析工作,共采集119個土壤樣品和6個地下水樣品。土壤分析項目依據《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深人環[2018]610號)中“其他行業”、“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類別,選取其必測指標進行實驗室分析,并選測石油烴(土壤)。地下水分析項目依據《深圳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工作指引(試行)》(深人環[2018]610號)中“26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類別,選取其必測指標進行實驗室分析。
(3)結果與分析
由于地塊未來規劃為二類用地,土壤污染篩選值選擇《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污染篩選值選擇《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限值。
根據本次調查結果,土壤和地下水初步采樣調查的樣品檢測指標均低于所選用的相應評價篩選值限值,因此判斷項目地塊不屬于污染地塊,無需開展詳細調查,可直接進行后續開發利用。